东阿县锦彩新材料有限公司与远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魏波定作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鲁1524民初217号
判决日期:2021-02-02
法院: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东阿县锦彩新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远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魏波定作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东阿县锦彩新材料有限公司称已与被告达成庭外和解,且被告已支付全部货款,并于2021年1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东阿县锦彩新材料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070元,由原告东阿县锦彩新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刘思源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雷娜
判决日期
2021-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