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泰水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利欧集团湖南泵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苏0925民初4700号
判决日期:2021-02-01
法院: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暂无数据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亨泰水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利欧集团湖南泵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告利欧集团湖南泵业有限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该案应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请求将该案移送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管辖
判决结果
本案移送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管辖。
如有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
审判员祁建领
二〇二一年一月六日
法官助理陈志立
书记员洪爱欣
判决日期
2021-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