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浙江长生鸟药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浙0681民初1226号
判决日期:2021-02-01
法院:诸暨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浙江一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浙江长生鸟药业有限公司、长生鸟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脉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3日立案受理。原告于同年1月22日以双方已自行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浙江一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按变更后诉请),依法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浙江一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周迪光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法官助理周梦婕
书记员骆珂
判决日期
2021-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