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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万豪电器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丛亮
联系方式:13306345151
注册时间:2003-04-23
公司地址:山东省莱芜高新区香山路9号
简介:
SQ、S11型电力变压器、干式变压器、箱式变电站、电力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配电箱、电线、电缆、电器元件的生产销售;五金交电、建材、钢材、水暖器材的批发零售;电机、电焊机、电动工具、电气开关的销售及维修;电力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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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六和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山东万豪电器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二审(2020)鲁01民终12898号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鲁01民终12898号         判决日期:2021-01-31         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德州六和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和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山东万豪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豪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2020)鲁0116民初440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依法适用第二审程序,由审判员对本案进行了独任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审理过程中,万豪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向本院提交撤回起诉的申请,六和公司向本院提交了同意万豪公司撤回起诉的书面意见
判决结果
一、撤销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2020)鲁0116民初4403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被上诉人山东万豪电器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4126元(已减半收取),保全费4320元,共计844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8253元,减半收取4126元,均由上诉人德州六和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员李婷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日 法官助理孙鹏 书记员赖锦川
判决日期
2021-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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