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港圣开关制造有限公司与江苏天华变压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苏0391民初15号
判决日期:2021-01-30
法院: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江苏天华变压器有限公司诉被告连云港市港圣开关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江苏天华变压器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6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依法查封、冻结、扣押被告连云港市港圣开关制造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90000元或其等额价值的财产,并已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查封、冻结、扣押被告连云港市港圣开关制造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90000元或其等额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姜旭
二〇二一年一月六日
法官助理张想
书记员尚楠
判决日期
2021-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