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虹、中新房国石发展武汉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鄂01民终11868号
判决日期:2021-01-29
法院: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朱虹因与被上诉人中新房国石发展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房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案,不服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2020)鄂0107民初275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0年11月23日立案后,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依法适用第二审程序,由审判员王勇独任审理了本案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撤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2020)鄂0107民初2750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朱虹的上诉费3870元予以退还
合议庭
审判员王勇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法官助理郭锐敏
书记员何晋林
判决日期
2021-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