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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26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大鹏
联系方式:025-86576932
注册时间:2002-08-29
公司地址:南京市水西门大街223号
简介:
国内外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总承包;上述项目的地质勘察、工程技术、施工、环境影响评价、研究和试验发展;质检技术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环境与生态监测;建筑材料、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机动车辆、建筑工程专用机械的开发、制造、生产、销售;实业投资与资产管理;贸易经纪与代理,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建材批发;设计、制作印刷品广告;司法鉴定,社会经济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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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杭州欧感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欧感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苏0105财保8号         判决日期:2021-01-29         法院: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暂无数据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查封被申请人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价值197357.47元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高福罡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书记员吴一
判决日期
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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