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思源弘瑞自动化有限公司与吉林省吉达电力设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沪0112执12095号
判决日期:2021-01-29
法院: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上海思源弘瑞自动化有限公司与吉林省吉达电力设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向被执行人吉林省吉达电力设计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2020)沪0112民初30613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吉林省吉达电力设计有限公司钱款人民币24100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加倍计算的债务利息,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或扣留、提取其收入。
本裁定立即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徐强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日
书记员钱昕
判决日期
2021-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