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辽01民初1809号
判决日期:2021-01-29
法院: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宏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宏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向本院书面申请撤回对被告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宏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0572元,减半收取10286元,由原告宏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相蒙
审判员曹杰
审判员孙菁蔓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书记员张紫涵
判决日期
2021-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