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润区宝明商贸有限公司、秦皇岛市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最高法民申5018号
判决日期:2021-01-28
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再审申请人唐山市丰润区宝明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明公司)因与被申请人秦皇岛市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建公司)、唐山市鑫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发公司)、马英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冀民终767号民事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由本院提审
合议庭
审判长杨国香
审判员周其濛
审判员宋冰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六日
书记员席林林
判决日期
2021-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