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大信灯饰城商业有限公司与魏丽红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案号:(2020)粤2072民初13165号
判决日期:2021-01-28
法院: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山市大信灯饰城商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魏丽红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24日立案。原告中山市大信灯饰城商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予中山市大信灯饰城商业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142元,减半收取计1071元,由原告中山市大信灯饰城商业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郭晓琳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三日
书记员蔡壹樑
判决日期
2021-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