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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瑞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徐铁军
联系方式:18209711005
注册时间:2018-01-19
公司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5号楼17层11707室
简介:
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装饰装潢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钢结构工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土石方工程、消防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不含爆破);房屋拆除(不含爆破);机电设备安装(不含特种设备);机械设备租赁、安装;钢材、五金、机电设备、管材、电线电缆、监控系统、路灯、建材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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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明与青海瑞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民事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青0104财保9号         判决日期:2021-01-27         法院: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刘建明于2020年1月18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青海瑞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海湖新区支行1050475XXXXX账户内的存款1244155.22元进行冻结。申请人刘建明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的保函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依法冻结被申请人青海瑞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海湖新区支行1050475XXXXX账户内的存款1244155.22元,冻结期限一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刘建明垫付。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合议庭
审判员李成玲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法官助理郭雪青 书记员郎晨
判决日期
202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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