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进军与海安市李堡镇人民政府、海安县太洋油脂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苏06民终3769号
判决日期:2021-01-26
法院: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沈进军因与被上诉人海安市李堡镇人民政府、原审被告海安县太洋油脂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不服海安市人民法院(2020)苏0621民初338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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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上诉人沈进军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刘琰
审判员沙楠
审判员陈燮峰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王滢梅
判决日期
2021-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