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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4257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辉
联系方式:0898-66811301
注册时间:1997-06-03
公司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168-39号
简介:
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海洋工程装备制造;电气设备修理;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对外承包工程;电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料搬运装备制造;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仪器仪表销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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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内蒙古锋威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续封裁定书
案号:(2018)内0627执2291号         判决日期:2021-01-26         法院: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鄂尔多斯市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鄂仲字(2017)第432号裁决书,于2018年10月17日向被执行人内蒙古锋威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于2018年12月5日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内蒙古锋威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长城牌小型汽车、长城牌小型汽车、北斗星牌小型汽车
判决结果
一、续行查封被执行人内蒙古锋威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长城牌小型汽车一辆; 二、续行查封被执行人内蒙古锋威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长城牌小型汽车一辆; 三、续行查封被执行人内蒙古锋威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北斗星牌小型汽车一辆; 四、查封期限为二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轮候查封的,本裁定自在先查封解除(或失效)之日起自动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立即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孟令志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四日 执行员李典红 书记员姚海平
判决日期
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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