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菊华、范军壕等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川0821民初1849号
判决日期:2021-01-21
法院:旺苍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菊华、范军壕与被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元中心支公司、李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19日立案。原告李菊华、范军壕在本院依法送达预交诉讼费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原告李菊华、范军壕撤回起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孙建军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法官助理罗蓉
书记员李洪
判决日期
2021-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