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机械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京04民初689号
判决日期:2021-01-21
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国机械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米纳克什能源电力有限公司、第三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7日立案。原告中国机械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中国机械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68641元,减半收取计84320.5元,由中国机械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合议庭
审判长崔智瑜
审判员冀东
审判员李冬梅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三日
法官助理邱治朝
书记员张利
判决日期
2021-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