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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43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建辉
联系方式:0451-85706153
注册时间:2009-12-22
公司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36号
简介: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基金销售;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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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鑫货的运输有限公司、来向红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粤03民终5297号         判决日期:2021-01-20         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深圳市长鑫货的运输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来向红、原审第三人江华公司、原审第三人龙江公司、原审第三人日昇昌公司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18)粤0307民初972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上诉人深圳市长鑫货的运输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向本院提交撤回上诉申请书,申请撤回上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上诉人深圳市长鑫货的运输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00.00元,减半收取计人民币150.00元,由上诉人深圳市长鑫货的运输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胡曲云 审判员石磊 审判员林建益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十日 书记员何嘉宝(兼)
判决日期
202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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