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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雨环保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188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旗军
联系方式:0514-80803391
注册时间:1991-06-19
公司地址:扬州市江都区真武镇滨湖
简介: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机电工程、公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环保工程、钢结构工程、石油化工设备管道安装工程、河湖整治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车辆销售,给排水设备、污水处理设备、通用机械设备、高低压配电柜、压力钢管制造及安装,非压力容器安装维修,装璜服务,起重设备、桁车安装,沉井、码头、驳岸,河道清淤,防腐加工,各级公路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板等工程制造安装,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道维护,市政管道疏浚、维护,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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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8镇江新区大港信又钢管租赁站与江苏天雨环保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苏1191民初1908号         判决日期:2021-01-19         法院: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镇江新区大港信又钢管租赁站与被告江苏天雨环保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2月3日立案。原告于2020年12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镇江新区大港信又钢管租赁站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镇江新区大港信又钢管租赁站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杨广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四日 书记员张璇
判决日期
202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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