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8镇江新区大港信又钢管租赁站与江苏天雨环保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苏1191民初1908号
判决日期:2021-01-19
法院: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镇江新区大港信又钢管租赁站与被告江苏天雨环保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2月3日立案。原告于2020年12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镇江新区大港信又钢管租赁站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镇江新区大港信又钢管租赁站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杨广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四日
书记员张璇
判决日期
2021-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