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岛支行与张云祥、张跃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鲁0211民初22134号
判决日期:2021-01-19
法院: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岛支行与被告张云祥、张跃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26日立案后,依法进行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驳回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岛支行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4120元,原告已预交,予以退回。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
审判员赵晓玲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日
法官助理张瑜
书记员周淑雅
判决日期
2021-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