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佳和吊装运输有限公司与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杨国锋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案号:(2020)粤0891民初106号
判决日期:2021-01-19
法院: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深圳市佳和吊装运输有限公司与被告杨国锋、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5日立案。原告深圳市佳和吊装运输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深圳市佳和吊装运输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472元,减半收取1236元,由原告深圳市佳和吊装运输有限公司负担。鉴于深圳市佳和吊装运输有限公司已全部预交受理费,另外一半受理费1236元由本院退回给深圳市佳和吊装运输有限公司
合议庭
审判长何昭峰
人民陪审员董金玲
人民陪审员宋彩霞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二日
书记员王冬莹
判决日期
2021-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