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合动能(海南)石化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中合动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粤0117民初4801号
判决日期:2021-01-19
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合动能(海南)石化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中合动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22日立案。原告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4563元,由原告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赵晓楠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五日
法官助理陈越
书记员陈振文
判决日期
2021-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