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与延川县文安驿镇人民政府合同纠纷申诉、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陕民申3254号
判决日期:2021-01-15
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再审申请人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延川县文安驿镇人民政府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陕06民终94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再审称,审计工作2015年年底完成,二审判决被申请人违约金从2019年5月19日起算,属于对事实的认识错误及法律适用错误。请求:改判支持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违约金41716元的诉请
判决结果
驳回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合议庭
审判长王晓平
审判员杨晓梅
审判员李鑫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日
书记员史明静
判决日期
2021-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