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与黑龙江省龙油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案号:(2021)黑06执保5号
判决日期:2021-01-15
法院: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你因与被申请人黑龙江省龙油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我院提出解除财产保全申请,我院已经依法作出(2020)黑06民初248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对被申请人位于大同区林源镇大庆高新区轻纺工业园5号的房产和土地(不动产权证号:黑(2017)大庆市不动产权第0065917号)的查封。现告知以下事项:
本院已解除对被申请人位于大同区林源镇大庆高新区轻纺工业园5号的房产和土地(不动产权证号:黑(2017)大庆市不动产权第0065917号)的查封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判决日期
2021-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