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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通化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5280万元
法定代表人:武俊锋
联系方式:0359-2084018
注册时间:1984-12-30
公司地址:山西省万荣县城新建路95号 最新年报地址
简介:
房屋建筑、地基与基础、建筑装修装饰、金属门窗、建筑防水、市政公用工程、城市园林绿化、环保工程、钢结构工程制作与安装、防腐保温、水利水电、电力工程、古建筑工程、机电工程施工、矿山施工工程、绿化工程、消防工程、公路工程、建筑智能化、建筑防水、消防设施、土石方、桥梁隧道、照明、体育场设施、城市道路、送变电、管道、混凝土工程、输变电工程、起重机设备工程、地质灾害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河湖整治工程的施工;施工劳务分包;建筑材料、水泥、矿山机电设备、电线电缆、劳保用品、五金建材、机电电力工业产品、钢材的销售;爆破作业、设计施工;电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压力管道、公路路面、公路路基、公路交通、铁路、机场、民航空管工程、通航工程、港航、石油化工、通信、水工结构与安装、特种工程、造价咨询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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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山西通化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泽铭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晋0802执恢449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1-01-13         法院: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关于申请执行人山西通化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泽铭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1)运中商终字第8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山西通化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7月9日依法立案恢复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支付工程款1520000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25963元、鉴定费10000元、其他诉讼费100元、执行费17600元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所采取的执行措施如下: 1、本院于2020年7月13日向被执行人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未实际履行。 2、本院于2020年7月10日起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信息,与2020年7月13日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并无财产可供执行。 3、本院于2020年12月22日起通过运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不动产登记。 4、本院于2020年8月31日将被执行人纳入限制高消费令中,在中国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布。 5、上述执行情况及信息,本院于2020年12月11日通过约谈方式将被执行人名下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调查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认可法院的调查结果,并表示不能提供财产线索,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综上所述,因本案被执行人名下暂无财产可供执行,并在本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之后对本院认定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表示认可,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故本案未能执行的标的额为1520000元及利息
判决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冯海斌 审判员张荣 审判员宁伟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陶柏良
判决日期
202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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