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某与尹某、包头市弘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内0928民初1292号
判决日期:2021-01-14
法院: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牛某诉被告尹某、包头市弘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原告牛某以与被告尹某、包头市弘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想私下调解处理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牛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470元,由原告牛某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卢淑娟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八日
书记员刘媛媛
判决日期
2021-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