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天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冰森道路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鲁1525财保715号
判决日期:2021-01-12
法院: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向本院提出诉讼,已生成(2020)鲁1525诉前调4749号,现申请人于2020年12月8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冻结被申请人在金融机构的存款80000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财产,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自己的资信为申请人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在金融机构的存款80000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820元,申请人已预交。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张文成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九日
书记员王剑
判决日期
2021-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