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1与武安市育康医院、武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冀0481民初547号
判决日期:2021-01-11
法院:武安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某1与被告武安市育康医院、武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3月1日立案。原告张某1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张某1撤回起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长野进明
审判员张少华
人民陪审员王俊芳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九日
书记员王彦朕
判决日期
2021-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