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4李国池与秦安山、泗洪华旭置业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苏1324民初1624号
判决日期:2021-01-07
法院: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李国池诉被告秦安山、泗洪华旭置业有限公司、宿迁市德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李国池申请对本案撤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判决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320元),由原告李国池负担。
(本页无正文)
合议庭
审判员崔学志
二〇二〇年六月六日
书记员华玮
判决日期
2021-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