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豪派嘉华珠宝商行、揭阳市百纳福珠宝有限公司、王少敏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粤5202执319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1-01-07
法院: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汕头市豪派嘉华珠宝商行申请执行揭阳市百纳福珠宝有限公司、王少敏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向上述被执行人送达了(2020)粤5202执319号执行通知书,限令其在规定时间内履行还款义务,但没有履行。本院经查证,没有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表示暂时无法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将依法提起追加被执行人诉讼,同意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陈素锋
审判员张又川
审判员潘树杰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八日
书记员何建新
判决日期
2021-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