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益民药业有限公司与北京聚福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京03民终12955号
判决日期:2021-01-07
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北京益民药业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北京聚福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2019)京0113民初79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0年10月27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撤销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2019)京0113民初794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北京益民药业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442002元予以退还
合议庭
审判长蒙瑞
审判员龚勇超
审判员杜丽霞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法官助理程惠炳
书记员刘鸽
书记员刘畅
判决日期
2021-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