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喜东与河南泽宇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豫1303民初8593号
判决日期:2021-01-07
法院: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于2020年11月19日受理原告王喜东与被告河南泽宇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于2020年12月9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予原告王喜东撤回起诉。
诉讼费1461元,由原告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李靖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九日
书记员李楠
判决日期
2021-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