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德与李都好、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皖0404民初2513号
判决日期:2021-01-07
法院: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黄光德与李都好、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24日立案,原告黄光德于2020年12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黄光德撤诉。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黄光德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谢巍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法官助理高寅
书记员柏玮玮
判决日期
2021-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