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三足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昆明兴桥钢模有限公司债权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川0106执6806号
判决日期:2021-01-05
法院: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川01民终699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于2020年10月23日受理四川三足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昆明兴桥钢模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108701.28元,执行费1531元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执行中,本院依职权在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成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法院总对总、点对点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查询。查询后,本院未能查控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房屋信息、车辆信息、大额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有价证券、到期债权等。申请执行人也未能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线索。本院依职权对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采取了限制消费措施。2020年12月18日,本院告知申请执行人拟终结本案的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表示同意
判决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申请恢复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蒲均
审判员康永红
审判员陈莹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八日
书记员李玲娜
判决日期
2021-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