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笃瑞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陕西秦续置业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晋0821民初838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1-01-05
法院:临猗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身份证号:×××
原告山西笃瑞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陕西秦续置业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20)晋0821民初838号民事裁定书,对担保人王武学在山西笃瑞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价值1000万元股权进行诉讼保全。现(2020)晋0821民初838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又因我公司需要对股权进行变更登记,故申请解除担保人王武学在山西笃瑞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价值1000万元的股权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解除对担保人王武学在山西笃瑞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价值1000万元股权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张丰收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日
书记员焦宪斌
判决日期
2021-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