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冠力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与广东众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案号:(2020)粤1702民初6861号
判决日期:2021-01-05
法院: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冠力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众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后,原告于2020年11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广州市冠力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2975元(原告已预交5950元,本院退还2975元给原告),由原告广州市冠力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梁胜光
人民陪审员何认好
人民陪审员关红英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邹婷婷
判决日期
2021-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