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智能卡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大唐智能卡技术有限公司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京01财保175号
判决日期:2021-01-05
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中电智能卡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8月15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北京大唐智能卡技术有限公司价值12234969.88元的财产。担保人阳光财产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2020年8月18日,北京仲裁委员会将保全申请书等材料提交本院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申请人北京大唐智能卡技术有限公司价值一千二百二十三万四千九百六十九元八角八分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五千元,由中电智能卡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长张寒松
审判员许广会
审判员白云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日
法官助理王靖康
书记员张梦晓
判决日期
2021-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