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佳韵社数字娱乐发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等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京0491民初10843号
判决日期:2021-01-05
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西安佳韵社数字娱乐发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15日立案。原告西安佳韵社数字娱乐发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西安佳韵社数字娱乐发行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西安佳韵社数字娱乐发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合议庭
审判员张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曹爽
书记员时俊萍
判决日期
2021-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