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达电通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华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沪0115民初71898号
判决日期:2021-01-05
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达电通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南华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21日立案。经本院委托上海市工商联民商事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后,原告于2020年9月21日以被告已经主动付款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中达电通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由于本案经诉前调解后,原告中达电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撤诉,故本院对其免收案件受理费
合议庭
审判员吴智永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秦男
判决日期
2021-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