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泽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江苏和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豫04知民初589号
判决日期:2021-01-04
法院: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平顶山市泽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和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2月16日立案。原告平顶山市泽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平顶山市泽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长楚军荣
审判员郭滨
审判员陈小方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付雨
书记员杨梦鹤
判决日期
2021-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