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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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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30万(元)
法定代表人:孙勇
联系方式:025-58129008
注册时间:1995-01-24
公司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洪武北路188号长发数码大厦七楼十四楼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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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与连云港同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公司清算破产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苏07清申6号         判决日期:2021-01-04         法院: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江苏同福实业集团公司管理人与被申请人连云港同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公司清算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25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申请人江苏同福实业集团公司管理人申请称,连云港同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3月29日,申请人是其股东之一,持股比例60%。因被申请人已于1997年8月17日被吊销营业执照,但至今未能组织清算。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一百八十三条以及《司法解释二》第七条之规定,被申请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应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现被申请人未能在法定期限内组织清算,且申请人已被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已经不具备自主清算的可能,故请求贵院依法指定清算组对被申请人进行强制清算
判决结果
不予受理江苏同福实业集团公司管理人的强制清算申请。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
审判长曹守军 审判员任慧 审判员周文元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法官助理江君 书记员江亦涵
判决日期
202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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