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华力混凝土有限公司与广东祥实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案号:(2019)粤0403民初3719号
判决日期:2021-01-04
法院: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珠海市华力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祥实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珠海市华力混凝土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758元、诉讼保全费2592.25元,合计6350.25元,由原告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赵明超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书记员周高凡
判决日期
2021-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