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金恒大交通设施有限责任公司与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新4224民初1075号
判决日期:2021-01-03
法院:托里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滕州市金恒大交通设施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2月1日立案。原告滕州市金恒大交通设施有限责任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时间内预交案件审理费,也未向本院提出有合理依据减、缓、免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原告滕州市金恒大交通设施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周晓琴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八日
书记员李琪
判决日期
2021-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