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翠娥、邱锐宏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粤0303执24812号
判决日期:2021-01-01
法院: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罗翠娥、邱锐宏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粤0303民初2622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标的为返还6枚冷冻胚胎与人民币100元,本院已立案受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于2020年11月30日向申请人返还6枚冷冻胚胎,申请人向本院提出结案申请
判决结果
本院作出的(2020)粤0303民初26228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员毛娜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书记员李志刚
判决日期
2021-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