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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惠昭
联系方式:0596-2159599
注册时间:2002-09-13
公司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503、505、506室
简介: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单建式人防工程监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公路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施工专业作业;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勘察;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设计;消防技术服务;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招投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地整治服务;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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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顺溪与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鸿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闽0603民初749号         判决日期:2021-01-01         法院: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许顺溪与被告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鸿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13日立案。张亚英于2020年10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许顺溪撤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计50元,由许顺溪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邹岩松 审判员苏碧恋 人民陪审员郭少中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五日 书记员蔡浦真
判决日期
202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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