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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兴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欧守斌
联系方式:0599-8633011
注册时间:2008-12-18
公司地址:南平市马坑路7号(世纪星城B区)2幢302室
简介:
水利水电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公路工程、电力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古建筑工程、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及(公路机电工程分项)、环保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市政工程总承包、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承包,园林苗木种植销售、承接各项建设工程劳务分包、机械租赁与安装和普通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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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兴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路源亿发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闽0322民初3779号         判决日期:2020-12-31         法院:仙游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福建路源亿发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福建兴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福建路源亿发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申请称:为防止福建兴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移财产,确保本案判决后能得以有效执行,请求法院冻结福建兴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户在中国银行南平分行账号为4156××××2009账户上的存款1064866.47元。为此,福建路源亿发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向本院提供了中国人民财产保全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分公司的保单保函作为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福建兴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户在中国银行南平分行账号为4156××××2009账户上的存款1064866.47元。 上述存款的冻结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福建路源亿发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 需要续行冻结的,福建路源亿发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福建兴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可以书面向本院申请解除冻结。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长郭德粦 人民陪审员翁淑香 人民陪审员陈瑞锦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黄丽蓉
判决日期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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