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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江汉油建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40591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想华
联系方式:0728-6596136
注册时间:1994-05-12
公司地址:潜江市广华办事处向阳建新路1号
简介: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电气安装服务;特种设备制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货物运输;路基路面养护作业;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对外承包工程;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土石方工程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电气设备销售;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房屋拆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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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中石化江汉油建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东营市河口区宏智建安有限责任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鄂9005执1002号         判决日期:2020-12-31         法院: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石化江汉油建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东营市河口区宏智建安有限责任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现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撤回执行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终结(2020)鄂9005执100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徐世平 审判员董文博 审判员刘宇翔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李成
判决日期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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