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四丫与叶文章、叶凯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鄂0703民初1304号
判决日期:2020-12-31
法院: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姜四丫诉被告叶文章、叶凯、叶细货、湖北吴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27日立案。2020年12月28日,原告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721元,由原告姜四丫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姚四明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王志刚
判决日期
2020-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