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赟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豫0102民初6461号
判决日期:2020-12-31
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中赟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冻结被申请人中赟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名下2000万元的银行存款或者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自愿为申请人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若该保全申请有错误,申请人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愿意赔偿被申请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中赟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价值2000万元的财产(帐号:77×××21,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郑州中原路支行,开户名:中赟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账号:28×××11,开户行:工行青海省格尔木支行,开户名:中赟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账号:75×××88,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营业部,开户名:中赟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李云凯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四日
书记员吴肖洁
判决日期
2020-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