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华电阀门制造有限公司与河北龙成煤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豫1323民初3871号
判决日期:2020-12-31
法院: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潍坊华电阀门制造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北龙成煤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26日立案。原告于2020年11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潍坊华电阀门制造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预收3210元(原告未预交)
合议庭
审判员李向阳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王雪
判决日期
2020-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