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查企业> 中电建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中电建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裁判文书详情
中电建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338264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0755-23506003
注册时间:2015-12-29
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宝兴路6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A座11层
简介:
一般经营项目是:水环境治理技术研发及设备的研发;河道整治技术研发及设备的研发;污水处理技术研发及设备的研发;垃圾整治技术研发及设备的研发、园林绿化技术研发及设备的研发;土壤修复技术研发及设备的研发;绿色节能技术研发及设备的研发;资源再利用技术研发及设备的研发;工程管理和运营管理系统开发;环境监测和检测仪器、仪表、设备研发;环境数据库开发;工业机器人、节能环保智能设备研发;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环境工程、市政道路工程、水务工程、照明工程、建筑工程、湿地公园、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的勘察、设计、投资、建设、施工与运营、建设管理、项目代建、项目管理、招标代理、技术咨询与服务、监理、检验检测、监测和认证。水环境治理设备、河道整治设备、污水处理设备、垃圾整治设备、园林绿化设备、土壤修复设备、绿色节能设备、资源再利用设备、环境监测和检测仪器、仪表、设备、工业机器人、节能环保智能设备的生产
展开
姚加标与朱同恒、中电建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粤0307民初12639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0-12-31         法院: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姚加标诉被告朱同恒、中电建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30日立案。2020年5月28日,原告姚加标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姚加标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7794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3897元,由原告姚加标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李雪莹 人民陪审员林耿星 人民陪审员钟丽君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余丹
判决日期
2020-12-31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